关于做好修改《律师法》有关调研
时间:2016/10/18 14:17:55
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
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司法部《司法行政立法工作五年规划》,近日司法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修改《律师法》的调研工作。鉴于我市承担着大量依照《律师法》从事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省厅确定将我局作为我省修改《律师法》调研工作的重点地区,现就调研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收集、整理各方面关于《律师法》修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收集、整理重要理论文章、统计数据、调查报告及地方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重点问题
(一)健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退出的基本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完善律师执业准入的条件、程序;完善律师实习制度;律师执业退出的条件、程序等)
(二)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和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律师事务所及其分
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律师事务所执业规范;律师
事务所管理责任;合伙所和个人所的执业规范;担任合伙人
的条件等)
(三)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违法违规行为种类;违法行为处罚种类、程序、管辖等)
(四)健全完善律师年度考核政治思想审核的内容、标准。
(五)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关规定。
(六)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资质条件;权利义务;审批程序等)
(七)其他有关间题。
三、工作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项调研工作,认真组织律师开展调研讨论,形成调研报告和对重点问题的立法建议稿或《律师法》修改花脸稿,连同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发至市局律师管理处邮箱(lanzhouls@163.com)。
联系人:韩永红
联系电话:7879422
兰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