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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由谁履行业委会职责?
时间:2017/5/2 10:10:04
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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