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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保 律师
时间:2006/7/27 13:38:09


  白天保律师,男,汉族,出生于1962年3月,甘肃兰州市人,中共党员,系甘肃兴正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涉法信访案件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委员;兰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兰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白天保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取得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研究生学历。1985年开始从事政法工作,1991年考取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民事、经济、非诉讼等案件逾千件,为政府、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企业等数十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办理了兰州蓝天工程的大青山土地开发纠纷案,该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及《经济信息联播》节目组的专访。榆中县有线电视台与110户农民虚假广告赔偿案。定西市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等非诉讼事务的全程法律服务。是震惊甘肃的三大假毒品案件的涉嫌犯罪人的辩护人,该案由《兰州有线电视台》制作为专题节目。白天保律师曾从事检察工作,故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辩护有自己独到的经验,成功地为十余起刑事案件作了无罪辩护,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三十年的法律工作经验,造就了白天保律师热爱律师职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赤诚之心。曾两次获得兰州市级“优秀律师”称号及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
  近年来,在公司改制、企业重组、并购等方面有独到的造诣,为多家公司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曾办理的无罪案件主要有:

  1.某县农业扶贫办公室主任,挪用公款案最后作无罪处理。

  2.某地陈某抢劫被某法院判八年后,经二审法院,当事人家属委托,作了无罪辩护,经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判决。

  3.某地汽车运输公司经理以职务侵占被逮捕后,经辩护作无罪处理。

  4.某乡会计被指控后,经辩护为无罪。
 
  5.某地区土地局副局长,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判处6年有期徒刑,经二审上诉后改判无罪。

  6.某公司承包人,以职务侵占被依法逮捕,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审继续作无罪辩护,被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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